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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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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一次性口腔护理包及会阴护理包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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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一次性口腔护理包及会阴护理包采购

2、项目编号:HGS_HC_2026012

二、参数要求

1.一次性口腔护理包:

产品为无菌式包装,开箱即可使用。套件配置应包含:医用棉球、塑料镊子、塑料止血钳,塑料盛物容器两件(可以为两只塑料盘,或是一盘一碗组合)、治疗巾或围单。各项组件数量满足临床常规口腔护理操作使用。

2.一次性会阴护理包:

适用于临床会阴部位清洁擦洗、留置导尿患者日常护理。产品采用无菌包装,套件配置包含:塑料方盘、塑料卵圆钳、塑料镊子、干棉球、垫巾、一次性PE手套,组件配置能够满足会阴护理操作。

技术要求:

灭菌方式:产品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整体无菌,有效期不少于24个月。化学安全:灭菌处理后,环氧乙烷残留量≤10μg/g,符合医疗器械相关国家标准。外观质量:包内配件洁净无异味;塑料构件表面光滑、无毛刺,使用过程不会划伤使用者及患者。)

合规性:所有产品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且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相关标准。

三、总体要求

1、本项目要求按照单价进行报价,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据实结算;

2、所投产品若属于国家或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须承诺在本地区中选(或挂网)价格不高于现行挂网最低价,或提供不高于当地集采中选价的承诺函;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4、本公司的合法资质:

(1)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表(NMPA);

(3)投标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

(4)生产厂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文件;

(6)授权公司的营业执照;

(7)参数要求中涉及的产品相关检测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缴纳证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前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8、参选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需携带原厂未开封样品至现场,进行演示,样品一经递交,不予退还,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后期验收的质量比对标准;

10、售后服务承诺及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2、参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以上提供所有文件字迹必须清晰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公章要清晰可辨认)。

四、评审标准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  (30分)

量化打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应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参选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应答报价)×30%×100

技术/服务水平
(55分)

产品参数

(20分)

货物的技术指标响应比选要求的情况(0-20分)
参选参数应对采购需求对应的每一项技术指标进行逐条响应,全部满足得20分,每有一项技术指标响应为负偏离时,扣2分,直至为零。

供货措施(15分)

供货措施及配送方案(包括送货时间、货物交接等)
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配送方案。送货时间客观合理,能够完全保障项目供货要求,且针对供货过程中各潜在风险点有可行的操作建议和解决方案。优得15-10分;良得9-5分;一般得4-0分。

售后服务
(10分)

根据参选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承诺、②售后服务体系及人员配置,③服务内容、④响应时间、⑤退换货
优得10-8分;良得7-4分;一般得3-1分。

授权书及检测报告情况(10分)

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制造厂家公章。提供所有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具有CMA标志。提供相关优得10-8分;良得7-4分;一般得3-1分。

企业实力及履约能力
(15分)

企业实力
(5分)

参选人企业规模、组织机构及场地设施环境、资信状况,和财务报表利润等情况。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

业绩情况
(10分)

参选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 10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五、参选人须知

1、我院评定小组在对项目评定时,只对各参选人所参选项目的文件进行比较,综合评议。

2、洽谈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更改条件,否则视为作废。

3、可以进行二次报价,报价人必须为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否则,报价无效。

4、评定结束后,对未中选的供应商不做任何解释,且不承担为此次比选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5、有意参加本次洽谈的供应商须准备文件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内容及顺序按照上述总体要求装册封装(在封装外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7月9日12时之前报名并送交到我院设备科(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6895812),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